上禮拜去了成大聽了一個有趣的演講,是來自於Duke大學的Walter Sinnott-Armstrong教授,對於植物人的問題的討論。首先,Walter討論到腦死病人與植物人之間的差別,在這邊所說的植物人,是指根據診斷,被判斷是持續四周的植物人狀態(vegetative state),而被視為持續的植物人狀態(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的病人。現在認定一個人的死亡,會是以腦幹死亡做為衡量的標準。植物人與腦死病人有著相當大的區別,植物人有能力維持自己的呼吸,並且也有臉部表情、發出聲音、以及身體的運動。這些現象是腦死病人沒有能力做出的。然而即便如此,植物人還是沒辦法像一般人一樣,做有意義的溝通,使得我們無法了解植物人對於各種不同問題的意願,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植物人是否願意繼續接受治療、延續生命。
在2006年,有一些科學家發表了一篇文章,說明可以透過fMRI觀察到病人的意識(awareness)。透過告知病人想像兩種不同的情況:打網球,和在家閒晃,這兩種不同的想像過程會展現出不同的腦部活動,來觀察病人的意識。這樣一來,醫生與家屬似乎就能夠和病人進行有意義的溝通,能夠詢問病人問題,並且得到回答。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植物人維持生命的問題,Walter提供了四個情況,在這邊,我主要想討論兩個我比較有印象,也覺得比較有趣的狀況。(其實是因為其他兩個我已經沒什麼印象了)
其中一個情況是,病人表達了不願意繼續維持生命的意願。這個情況之下,我們可以透過不同的問題詢問病人的意願,例如:你是否願意終止治療?你是否願意繼續維持生命?等等。如果從這些問題中,我們可以得到一個一致的答案,說明病人並不願意繼續維持生命,同時這個意願是病人理性的考量之下決定的結果,強迫病人的治療似乎就是不道德的行為。當然我們可以設想,病人在過度憂鬱的情況下,可能會做出不理性的決定,植物人身在一個極端惡劣的環境中,當然會有過度憂鬱的情況。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說,過度憂鬱的情況是來自於對於一個情況有過度的憂鬱情緒,然而在植物人的情況中,對應於植物人所處的環境,我們可以說他的憂鬱是恰當的,因此也沒有過度憂鬱的問題。因此,似乎我們可以說,如果植物人表達的不願意維持生命的情況,植物人是有權結束自己的生命的。
另一個情況是,病人表達了願意繼續維持生命的意願。在這個情況下,問題會是在於說,設想維持植物人的生命需要龐大的醫療成本,面對到醫院醫療資源短缺的情況下,我們有沒有權力決定將治療植物人的醫療資源救助更多更急迫,同時也更有希望治癒的病人身上?一旦我們這樣決定了,會不會有什麼道德上的問題?或是根據什麼理由,我們應該/不該結束植物人的生命?
在這邊,可能會有一些部分值得思考:
1.病人透過腦部活動回答問題的效力,我們當然可以設想一個情況是,當病人聽到問題,準備要回答問題時,他可能有各式各樣的想法,如果其中一個想法展現的腦狀態像是回答問題的某一個腦狀態,卻不是病人意圖回答的答案,這時似乎會有誤解植物人意願的問題。當然,我想這些足以用來判斷植物人意願的腦狀態可以排除其他的腦狀態,但我們也可以設想一個對打網球完全沒有概念的植物人,是否可以同樣設想和一個網球專家一樣的打網球的腦狀態?或是當他在決定要回答問題的過程中,有了其他的想法,這些想法可能帶來類似回答問題的腦狀態嗎?對於這樣判斷腦狀態的方法,可能會有這些可供質疑之處。
在第二個情況中,當病人願意繼續接受治療而維持生命時,面對醫療短缺,要是拿維持植物人生命的醫療資源,幫助其他更迫切需要這些醫療資源的病人,或是更有機會治癒的病人,會不會是道德上不道德的?我認為這會是一個制度層面的問題,我們可以決定一組制度,判斷這個制度面對到醫療短缺的情況時,可以幫助醫生做出決定。而這組制度會是根據一套概念觀來決定的。如果站在效益主義的立場,我們當然可以很容易的說面對到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將資源分配給那些更迫切需要,同時也更容易治癒的病人,畢竟將這些資源使用在植物人身上,會比治癒其他的病人來的小。然而當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我們將植物人看作是社會當中處境最不利的一群人,維持這些人的最大利益在羅爾斯的概念觀中就會是被要求的,提供給我們一個合理的理由維持植物人的生命,即便面對到更多更急迫需要治療,也更容易治癒的病患。在這邊的問題會是在於,我們如何看待社會當中處境最不利者,是植物人,或是垂死的病患?
有關腦狀態的判斷,要求病人設想打網球的情境,不是因為透過fMRI可以精確測得這樣一種想像活動的腦狀態會是如何如何。
回覆刪除在Science期刊中的文章有提到,要求病患做的想像分成兩種,一種是「站定不動,在網球場上做揮拍擊球練習」,而另一種是「在城市街道上走動,或在房屋內的不同房間之間走動」。從後一種想像活動的描述可以判斷,重點不在於想像內容的精確程度,而是想像活動的「類形」。
網球想像是屬於單一空間的活動想像;而走動想像則是屬於複數空間的活動想像。處理這兩類形的想像時必須啟用的腦部區塊不同,而觀察者則是根據這個不同來判斷病患是否做出對應的想像。
同時,實驗中還有其它條件協助判斷,例如,限定時間的想像,要求病患想像三十秒鐘,而透過fMRI掃描而來的影像則顯示病患正確的腦部區塊活動也只在要求的三十秒鐘內有被啟動。
這些條件都能降低判斷的可質疑程度。